男人为“醒酒”竟又喝了一瓶 驾驭证被撤消 科目一曾考了 17 次

   

  12 月 27 日音讯,据山东交警官方发文称,青岛一男人由于两次酒后驾驭被撤消驾驭证,一查发现,其科目一居然考了 17 次才过。

  据了解,12 月 6 日下午 4 点左右,青岛潍莱高速交警在青新高速移风收费站展开查办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举动。一辆黑色 SUV 车内有酒味,随后民警对司机进行了酒精呼气式检测,成果为 85mg/100ml。

  男人交待,昨夜在家中喝了两杯白酒和几瓶啤酒,正午起床今后感觉自己没有醒酒,所以又喝了一瓶 透一透 。

  民警还发现,该男人科目一的考试次数达到了惊人的 17 次,此外,科目二考了 2 次,科目三考了 2 次,科目四考了 3 次,总考试次数高达 24 次。

  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驭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驭机动车被处分,再次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撤消机动车驾驭证。

  醉酒驾驭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束缚至酒醒,撤消机动车驾驭证,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