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案例(2025年第二批)曝光

   

  为深刻吸取后期建筑施工事故教训,学好用好《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的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水平,现公布全市第一批(第一季度)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案例。

  2025年6月11日,道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发现位于道县的道县华润新晨燃气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定向穿越工程存在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所承包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措施不到位、不落实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等问题。根据《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项目实施工程单位湖南百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三条之规定。该项目监理单位长沙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由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实施工程单位湖南百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长沙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对实施工程单位湖南百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责任人朱建军、监理单位长沙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责任人肖碧波认定上报严重不良记录。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于2025年6月26日整改到位。

  2025年6月12日,江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发现位于江华县的江华县中弘揽江府项目5#6#楼项目存在5#6#栋西南角脚手架立杆基础沉降(且脚手架作为爬架安装受力);未设置连墙件或严重不到位(部分连墙件只连内力杆)等问题。根据《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七条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项目实施工程单位中豪建业(北京)建设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之规定。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由江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实施工程单位中豪建业(北京)建设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对实施工程单位中豪建业(北京)建设有限公司及责任屈豆豆认定上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于2025年6月30日整改到位。

  2025年6月12日,我局在二季度执法检查中发现,发现位于新田县的新田县荟萃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管底和道路工程路基工程现场未做压实度及沟槽承载力试验,未进行路基分部工程验收,就擅自进入了下一步工序施工;现场的挖掘机驾驶员未持证上岗,电工也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等问题。根据《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三、四、五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项目实施工程单位永州市江南艺人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由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实施工程单位永州市江南艺人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认定上报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合格。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于2025年6月28日整改到位。

  2025年6月16日,我局在二季度执法检查中发现,发现位于蓝山县的蓝山中旗佳润·天悦府建设项目二期12#栋存在地下室顶板后浇带处,堆放有大量建筑材料,临时堆载不规范,地下室边坡未采取支护措施,边坡防护栏杆距离边坡边缘<0.5m;施工升降机天窗限位失效,内部未粘贴除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四合一”其他证件等问题,根据《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八条第四款、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项目实施工程单位湖南同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由新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实施工程单位湖南同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该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于2025年6月30日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