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履带车违规上路被罚5000元

时间: 2024-02-05 21:03:58 |   作者: 叉车

   

  中国江苏网9月21日无锡讯 为了省去挖掘机上下平板车的功夫,一实施工程单位违规操作,放任履带车在路面长时间行驶,给路面造成永久性伤害。当天被滨湖区河埒街道城管部门发现后,对该实施工程单位的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并依据道路毁损情况依法作出了5000元的处罚决定。违规操作的实施工程人员陶某接到处罚通知书后十分后悔,少花十分钟,赔了五千元,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以后再也不干违规上路行驶。

  近日,滨湖区河埒街道城管中队的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在住友路的柏油路面上出现了长达数十米的刮痕,道路设施遭到毁损。随后城管执法人员立即觅着道路刮痕寻找肇事的车辆,终于在一处商铺门前发现了正在行驶过程中的一辆挖掘机,经过比对,发现路面上的刮痕有很大的可能性是该挖掘机在路面行驶的过程中造成的。在后续调查中了解到,由于该道路附近有多家商铺正在进行装修作业,产生了不少装修垃圾,由于体量较大,为了免去人力搬运的麻烦,施工队伍调集了挖掘机进行建筑装修垃圾的驳运。不过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队伍为了贪图方便,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实施作业,挖掘机直接在住友路沿线进行建筑装修垃圾驳运,行驶过程中未使用平板车,导致挖掘机的履带长时间在道路上行驶,由于挖掘机的自身重量过重,严重挤压路面,造成了柏油路面某些特定的程度的毁损。据实施工程人员介绍,由于建筑装修垃圾比较分散,所以实施工程人员准备将垃圾全部装车后再将挖掘机装上平板车驶离现场。

  对于实施工程人员的解释,城管部门表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禁止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违反规定的城管部门可以对其处于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实施工程人员驾驶挖掘机在路面行驶时,使用了木板作为简易保护,因为道路破损毁坏情况并非很严重,鉴于实施工程单位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服从管理,在经过宣传教育后,城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的处罚。(秦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