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上限延伸至63岁!

   

  《公安部关于修正〈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的决议(征求定见稿)》揭露征求定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施行渐进式推迟法定退休年纪的决议》和《国务院关于渐进式推迟法定退休年纪的方法》,满意大中型客卡车驾驭人的驾驭需求,更好地习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践的需求,我部修订了《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构成《公安部关于修正〈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的决议(征求定见稿)》。现向社会揭露征求定见,大众能够终究靠公安部网站()查阅揭露征求定见稿,有关定见主张能够终究靠公安部网站在线提出。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驭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优化机动车驾驭证考领程序,公安部决议对《机动车驾驭证申领和运用规则》作如下修正:

  1.请求小型轿车、小型自动挡轿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轿车、简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请求一般三轮摩托车、一般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3.请求低速载货轿车、三轮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

  4.请求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轻型牵引挂车、无轨电车或许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

  5.请求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

  6.承受全日制驾驭职业教育的学生,请求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

  二、将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正为:“年纪在63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驾驭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驭证核发地或许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轿车或许小型自动挡轿车的机动车驾驭证,其间归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驭证的,还能够保存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但年纪在63周岁以上,请求持续驾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卡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经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才能测验的,能够在年满63周岁前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驭证核发地或许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请求延伸原准驾车型驾驭资历期限,延伸期限最长不超越三年。”

  三、将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十项修正为:“(十)年纪在63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驭证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许有轨电车准驾车型,且未经车辆管理所核准延期请求的,或许年纪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驭证只具有低速载货轿车、三轮轿车准驾车型的。”

  四、将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修正为:“(一)获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驭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驭阅历,年纪契合国家校车驾驭资历条件。”

  五、将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正为:“(二)年纪超越国家校车驾驭资历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