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桂林一男人骑电动车上高速理由很离谱

   

  2023年2月13日下午16时59分,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办理绕城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电瓶车从桂林七星收费站闯卡进入高速公路,正往桂林北方向行进。

  接警后,绕城大队民警当即行动,在S2201绕城高速0KM处发现一名男人骑行一辆银灰色的电瓶车在应急车道上缓慢行进。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民警当即驾驭警车停在电瓶车前进行拦停,并敞开警灯警笛预警后方来车。

  经问询得知,电瓶车驾驭员由于不会运用导航,将自己的出行方法设置成了“驾车”而不是“骑行”,所以导航才引荐了高速公路,当看到高速收费站最右边的车道留有必定的空地,他就从这儿钻过去,当即进入了高速公路。 随后民警将电瓶车与其驾驭员带离出最近的高速出口。

  最终,民警对该男人进行了批判教育,并具体奉告解说电动车上高速的严重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

  桂林交警提示: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式办理专供机动车高速行进的路途,每个高速公路的进口都会设有行人、非机动车制止上高速公路的标识标牌。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不只本身安全难以保证,还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行次序,危及正常行进轿车安全,极易引发严重交通安全事故。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法令》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三轮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规划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